1月11日,成都女孩小吴柯基犬死亡事件被媒体披露后,瞬间引发社会关注。即便何某道歉后,事情也未停歇,反而越演越烈,一场“网络报复”开始进行:先是何某及丈夫的四个住址被曝出;紧接着何某的借贷纠纷、夫妻双方工作单位、社保资料、车牌号码,甚至怀孕期间在医院建档的资料都被挖了出来;更为激烈是,何某家门口被扔垃圾、喷油漆,何某的照片甚至被PS为灵堂照片。据知情人透露,因到当事女子何某家所在的小区讨要说法,一位来自北京的女士被行政拘留6日。
人性的缺失!曽性在横行!道德的颠倒!不分畜牲和人类的异觉!无辜摔狗的当然是人性的失常!如果是乱放养狗的户主!更是禽兽不如的异类!狗可养但不可乱放养!如果是这样的话!养狗的已经失常!摔狗就是过分了!生活是共同的!环境是共享的!如果人人有责!人狗都会相安无事的……。谁而过?问苍天去!
在成都摔狗女这个事件中,捡狗人何女士以为自己捡到别人心爱的小狗,就据此要挟失主并向失主索要财物。根据法律,它已经属于侵占了他人财物,是违反行为。捡狗人何女士因为与失主的协商没有满足自己对他的要求,拒不归还失主的小狗,继而在恼羞成怒之后,将失主现在的小狗抛向楼下,致使一条鲜活的生命离我们而去。这是何女士道德的沦丧。何女士身为一名人民教师,本应该本着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正义形象,对社会以及教师行业以身作则,但是她却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她不配为一名人民教师。在此摔狗事件中,身为网友的我们可以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让摔狗女何女士受到法律的谴责。但通过人肉搜索将何女士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或者寄送丧葬品、寄花圈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我们因该理智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让何女士得到法律的制裁。
一条狗引起的闹剧,在网上公布后,通过网民的口诛笔伐,逐渐演变成一场激烈的人身攻击的疯狂悲剧!何以会如此,是人性真的太善良?还是道德的扭曲?对一条狗的宠爱,几乎超出了人的极限,人类在一条狗面前,显得何其渺小,心甘情愿当一只狗的奴隶?有的人甚至不远万里,来为一条死狗讨要公道,还要为那条死狗架设灵堂,摆放花圈,俨然一副如丧考妣的架势,不仅令人瞠目结舌,而且愈发见到不伦不类,听到也让人刺骨寒心!
是的,人类爱狗不算是坏事,我也从不反对别人养狗,但狗毕竟与人类有本质的区别,我们不应该为一只狗长期的纠缠不清,不应该把一只狗凌驾于人类的头上,进行野蛮的报复和无休无止的伤害。
在本次事件中,捡狗者何某是有过错,是该接受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审判。可那些爱狗的人士呢?不也一样做的太过分吗?不也一样丢失了道义和良知?为着一条狗,差点要逼出人命,这正常吗?这合理吗?
我真的不愿意看到关于此类事件的争议,也不希望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以人为本,才是真正值得人类的所关注和尊重的。善待自己吧!
其实,这些为狗报仇的“狗闹”,和摔狗的何女士是一路人。如果说何女士为了得到这只狗不择手段的话,这些为狗复仇的狗闹,其表现出的集体无脑疯狂,更让人不寒而栗。
这哪是普通的爱狗人士,这些人分明是狗教徒——只要涉及狗的问题,他们的世界就只有一个主题,疯狂且无所畏惧,哪怕与国家法律对抗和与整个世界为敌。说到底,何女士也是爱狗人士,爱狗人士何苦为难爱狗人士!
说何女士与这些到何女士家门口闹事的人是一路人,是因为他们都有两个共同特征:无视他人合法利益,无视法律法规和社会秩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表现得疯狂且自私。这也是所有狗闹的共有特征,此次甚至有北京女士到成都行动,可见一斑。还记得前段时间北京爱狗人士围堵吉林驻京办和湖南省驻京办吗?这正是他们的处事风格。
毫无疑问,在何女士家门口堵人、墙上涂画,祭祀亡犬,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仅是饱受其害的何女士家人,甚至其他小区业主都有权要求他们停止侵害。对其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成都警方及时进行法律处置,是正当合法的履职行为,值得点赞。
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自有法律进行调整,不容违法施以“私刑”。何女士与小吴之间,是她们因狗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也是当事人之间的权衡与博弈过程。但这些“狗闹”,并非出自对小吴的同情,也绝非对小吴的声援,而是出于自己对狗的“感情”,为了自己的心理平衡作出的疯狂举动,自应谴责。
你认为这些人是狗闹还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