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事这么多戏
99随便语: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妄想洗白,这个摔狗女人很愚蠢。
当视频里传出丢狗女孩小吴的痛哭声。
坦白说,笔者从不喜欢狗,也不喜欢任何一个养狗的人。但这一次不一样,视频中丢狗女孩小吴的痛哭声,是那样的伤心欲绝。而在另一边,摔死柯基犬的可恶女人何兴丽,其行为又是那样无耻下作。
一个所谓的“从事教育工作”的女人,为何如此没有道德底线?
摔狗女人何兴丽不是起诉小吴诽谤吗?我们都来围观这个女人。
此次"柯基犬摔亡事件"中,何兴丽的行为确实太下作!
这个女人作为一个教育机构的辅导老师,却没有一点点身为“老师”的基本道德品质,把这样一个恶毒女人称为“老师”,简直是对老师的侮辱。
1,面对微信上找来的小狗主人小吴,何兴丽先是欺骗小吴,说自己已经将小狗送给了狗肉店,又骗人说小狗已经被杀了。
2,在与小吴的“谈判”中,何兴丽耍尽手段,说自己“心情不好就踢两脚”,又说“有个兔子也快被杀了”,还说“你去买条送给我嘛”,说“你自己再买一条养”。总之就是欺负小吴是无依无靠一个小女孩,换着法子威逼利诱。
3,何兴丽向小吴敲诈小狗的“生活费”。
4,一边与小吴“谈判”,一边给小狗买了狗窝,并且要求小吴支付买狗窝的钱。从这一点看出,何兴丽早已存了不想返回小狗的打算。
5,曾威逼小吴,让小吴和她“85年的弟弟”谈朋友,才会把小狗还给小吴。
6,当忍无可忍的小吴在报警得不到帮助情况下,上网求助,有人打电话找到何兴丽。何兴丽再次威胁杀狗,并威胁小吴,同时给小吴发了一张自己与一个叫作“格勒泽仁扎西”的人的聊天内容。聊天内容显示,何兴丽找格勒泽仁扎西“帮我收拾个女人”“帮我睡一个女人”。
这个叫作何兴丽的女人太无耻!
这个34岁的女人平时戴一副眼镜,表面上像个有文化的人,本质上却是个败类,当她判断出小吴孤身一人,又是个性格柔和的弱女子,就不择手段欺负对方,甚至于,就连找人来“睡”小吴这种话都敢说出来。
这个恶女人自己还有一个4岁大的女儿,这种话她如何说得出口!
感谢网络让我们认识这个斯文败类!
何兴丽的个人资料,被小吴曝光了,也被无数的网友曝光了,这女人把自己折腾成了“网红”,可以说是她咎由自取。据网上消息,就连住在同一个小区内的居民,也容不下她,曾经围住她,集体责备她。
何兴丽现在准备起诉小吴诽谤?
那是好事!何兴丽这种恶女人,如果以为自己恶人先告状,通过反咬一口的方法,给自己洗白,那就错了。
诽谤?有谁诽谤她了。这个女人的丑陋行径,早已经大白于天下,都是事实。所谓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但如果散布的是真实事实,哪里能构成诽谤。
目前,丢狗女孩小吴,已经得到了成都律师界同仁的帮助,以象征性1元钱的价格,为小吴提供法律帮助(是哪一家律师事务所这里就不提了,避免有广告之嫌)。
何兴丽若真敢起诉,就是再次把自己的丑陋,暴露在所有人面前,她会再次认识到全体网民的力量!
丑陋的就是丑陋的,再洗也洗不白!
大实话:这是被道德舆论逼的没办法了,所以又出来想反咬一口。
首先我们先通过聊天记录,来看一下这个摔死狗的何某丑恶的嘴脸。
相信,很多朋友在看完这个聊天记录后就已经气不打一出来了。明明是自己强占着人家的狗,然后还对其进行威胁挑逗。
当然,这位何老师也可以解释说自己是开玩笑。但是,你非法占有别人的宠物狗已经半个月了,这已经完全超出了开玩笑的性质。说难听一点,这就是索要钱财不成,然后恶意报复!
至于说宠物狗的主人对你进行诽谤,那绝对是无稽之谈。毕竟,人家只是晒出了和你的聊天记录,并且这些话也都是你自己说的,何来诽谤一说?若想人前少闲言,除非人后己不为,自己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难道还想立牌坊吗?
另外,在记者采访这位“何老师”的时候,由于这位何老师先后经历了广大网民“电话问候”、“花圈问候”搞得其疲惫不堪。所以,她又提出宠物狗主人泄漏她个人隐私,还要告人家!
拜托,先把自己“弄死人家狗狗”的事处理完了,再说你的隐私的事吧。“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要是你没有做出这等卑鄙龌龊之事,谁会显得没事找你的麻烦。如今所有的一切都是都是你半个月前自己造的孽。
诚然,我也承认随意泄漏别人的隐私是不对。但是,自己是什么人,心理还没点数吗?
我们要明白:“坏人的权利和好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自己违法了还想受到守法居民一样的对待,真是异想天开!
对于这种人,这种行为,罚钱真的不是关键。关键是得让她长记性!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法律是公理,就怕讼棍钻空子讲歪理。以前老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一直不懂什么意思,心里面骂:老封建!在这里终于被印证了。
为了这个事情,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过连发两个文章,一直在规劝何某迅速采取措施,用最谦卑的态度,诚恳认错,看来我的努力是失效了。听说何某宣称:此事不准备公开道歉,小吴侵犯了他们的个人隐私,他们准备向法院起诉小吴。
我知道要么她背后有律师在出谋划策,要么她自己懂法律。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狗只是财产,而它的价值是购买费用与饲养、治疗等费用,所以她自己认定顶多是“损毁他人财物”,再也没有其他责任。反而小吴已经侵犯了她的所谓隐私权,所以她在心里面盘算过了:小吴可能没有那么多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价值”,反而小吴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这是大白天下的。所以,她的算盘或许可以达到:狗白摔了,还可以捞一点名誉损失费。
呵呵,可惜的是何某忘记了“敲诈勒索”的情节:第一,通过对受害人精神上的强制,使其精神上恐惧,迫使小吴给钱,非法强索小吴钱财。第二,主观上就是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第三,危及了小吴的财产权“小狗”。三个特征具备,找一个好律师,应该不怕。
还有一个事情请何某别忘了,悠悠众口,以后的日子你准备如何过?你还有四岁的孩子,难道就让他一辈子生活在指指点点中间。有的人赢了官司输了钱,这个事性质就更加高大上了,就算你找了最厉害的律师,上下打点,顶多是:赢了官司丢了人。
当然,我相信没有人会冒着天下大不违,给你辩护、判你赢。除非此人也想成为“南京法官”。
我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喷狗主人,这根本就不是狗的事情。
就比如你有一部手机里面有重要工作资料,手机被这位何女士捡到了,你求她把手机还给你并且承诺再给她买一部一模一样的,她答应了结果第二天告诉你她女儿喜欢玩这部手机,说不还了。你心急如焚但是毫无办法,只能叮嘱何女士注意玩的时候不要乱点,万一把资料删了就难弄了,何女士回复:这我可管不了。然后有意无意告诉你自己最近看上了ipx,又三番两次问你要手机维修,手机保养钱,给你发信息说:我女儿乱点了你手机,真好玩哈哈。你又恼怒又崩溃,在网上发帖求助,结果何女士说你侵犯了她的隐私权,要砸了你的手机,让你丢工作。你恼了,带着民警上门讨要手机,结果发现手机被砸得稀碎,卡也扔了。想到里面的资料是自己几年的心血,也没法复刻,你难过到极点。
这时有人跟你说:不就是个手机嘛,手机多少钱就让她赔多少钱,而且你也有错啊,你凭什么曝光别人的隐私阿,还各种骂人家何女士,你这也得赔人家精神损失费吧,你真是个喷子又没脑子。
求喷子思考一下,真正没脑子是谁,而且真实情况里这可不是个死物,是个活物阿!会跑会叫,还陪了女孩好久,最后被何女士扔下去摔死。想想那一地血还有抽搐的尸体,何况尸体是你半个月前还抱在怀里的小东西,真的不敢想,要是我看见这,当场失去理智吧可能。看喷子的话里对鲜血和生命没有一点敬畏感,可能是没死到自己身上不知道有多痛,也可能本身内心就麻木不仁。做人别太冷漠,不然有一天事情降临到你头上也没人会站出来帮你。
事情败露,摔狗女仍抱有侥幸心理,简直是十恶不赦。
南充女孩苦寻丢失爱犬已超过半个月,本已心力交瘁的小吴,在和摔狗女网络沟通十多天后,小吴将酬金提至一万元,但摔狗女仍不答应,并向小吴索要“生活费”,否则就把狗杀了。11号小吴和警察一起来到摔狗女家中,结果看到的却是摔狗女窗户底下躺着的奄奄一息的小狗。
虽然现在摔狗女是真摔狗还是误摔狗依然有待警察证实,但是小狗是摔了,小狗也无法在复活了。更重要的是在双方商讨期间,摔狗女多次要挟小吴转钱,不然就发“剥皮的视频”、“火烤狗肉的视频”。事情曝光之后,还要挟说“找了族朋友要来打我加*我”。哪怕摔狗女是误摔了小狗,但摔狗女的残忍是洗不白的,一个善良的人,怎么可能作出将小狗剥皮这样的威胁?
据笔者所知,诽谤是误传,但是摔狗女在12日中午,事件还未在网上发酵时,确实向记者表示,“此事不准备公开道歉,小吴泄露了他们的个人隐私,他们要去法院起诉。”一个教师,犯下了弥天大错,首先想到的不是道歉,而是指责受害者泄露她的隐私。实在让人寒心。其泼皮无赖的嘴脸简直跃然纸上。难免让人想起江歌案中的刘鑫,从不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遇事首先想到的是保存自己。当然,摔狗女似乎比刘鑫更加可恶!
同意小吴的要求。摔狗女必须公开道歉!必须接受法律制裁!必须赔偿小吴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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