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1月12日消息,成都女孩小吴宠物狗在讨还时被发现摔死在楼下,此事经封面新闻报道后,引发全国网友的强烈关注,持续发酵1天以来,12日凌晨核心当事人何某,在派出所内哭着向小吴道歉。爱狗被摔死的小吴表示,自己并不能马上去原谅对方,她在微博上提出要求何某公开道歉,自己也将走法律途径,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12日傍晚,苦寻何某多次未果的封面新闻记者,终于和她见了面。坐在记者面前的何某,流泪为自己做错的事公开道歉,并就这件事情的一些细节进行了首度回应。
“摔狗事件”女主角被迫离婚了!以暴制暴是一种恶
媒体近日披露,“摔狗女人”何兴丽被迫离婚了。事件脉络很清晰:有一个女孩丢了狗,被小区保安捡到后送给何兴丽,女孩多次讨狗,何以各种借口索要钱财,又出尔反尔,甚至要火烤狗肉;她还多次戏弄女孩,并声称要找人强奸她……
就在1月11日上午,女孩再次上门要狗被拒之门外,接着就发生了令人惊骇的一幕,狗狗被发现在楼下摔死,嘴角流血,还在抽搐。摔狗事件经网络发酵后,很快引起了众怒,就像狼闻到了血腥味,群而围之。无风起浪的自媒体人咪蒙很血腥地写了一篇文章《一条狗狗死了,一个畜生却活着》,何兴丽从此陷入无情的围攻和谩骂中,电话和家的住址被人肉,上万个电话和信息涌入,家门口被全国各地的网友快递去花圈、烧纸、香烛等殡葬用品堆满,小区楼下聚集了人群,甚至有的网友从外地赶去声讨她。
“何兴丽!请你滚出成都!”像这样的讨伐都算是文明的,这个叫何兴丽的女人生活陷入了混乱与焦虑之中,她的内心目前应该极度惶恐,她不敢出门,不敢上网,不敢与亲人联系,甚至不敢打开自己的手机。
首先说,这个女人心理绝对有问题,有着致命的缺陷性人格。从精神分析学角度看,这是一种反社会人格,这种人本能欲望、兴趣嗜好、性情脾气等发生了异常改变,但是在智能、认识或推理能力方面没有任何障碍,也没有妄想和幻觉,有这种障碍的人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具有悖离社会规范的倾向,并且在损害社会和他人之后没有任何愧疚之心,更不能从挫折与惩罚中吸取教训,反而会变本加厉的去报复。
看她们的聊天记录,在女孩网上求助之前,何兴丽的要求摇摆不定,可以说她贪得无厌,想进一步敲诈,但也有戏弄别的人成份,她一直在操控女孩的情绪,进行精神蹂躏。说到底,何兴丽是一个病人,一个心理极度不正常的变态女人,不能用正常人的眼光去对待她、苛求她,大家这样想,就容易理解这件事了,而不是群起而攻之。爱狗人士的愤怒可以理解,那何兴丽做为一个病人,为什么不能理解她呢?对待病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治疗,而是诅咒她,打骂她,虐待她,致她于死地。
第二,以暴制暴也是一种恶。我相信现在的何兴丽应该被逼的走投无路了,一些网友的回复和谩骂真的不堪入目,家门上被涂满了脏话,摆满了花圈,何兴丽被PS灵堂照,连带家人也被人肉搜索,疯狂咒怨,她女儿,还有她老公。一些人找到何兴丽的老公,逼问他妻子的去处,上去踹他,甚至以他的娃娃性命相威胁。
说真的,从法律意义上讲,不管何兴丽是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她真实的心理状态如何,她的作为大不了就是承担民事责任,而所谓爱狗正义者的所作所为,已经够得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这种谴责不应该打着“正义”旗号,去对她人进行侮辱、谩骂,我们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施与“私刑”,同样违背了法制社会的原则与制度,网民的行为同样也是一种“暴力”行为,一种扰乱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的行为。
每天都会有人在何兴丽楼下大声对她进行谩骂,在她家的门上用油漆喷涂“人渣”“变态”等字眼,那些谩骂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什么把“把她子宫掏出来糊她脸上”等,我们该想的是,这些打着“爱狗人士”的名号,在背后肆意谩骂的人又到底是些什么人呢?表面上如此的伸张正义,这或许才是此次摔狗事件隐秘的最大问题,那就是一个人的人性丧失,映射出了一群人的人性丧失,这是多么可怕,又叫人不可想象的事情!
放过何兴丽吧,她确实做错了,但她只是一个病人,她需要心理治疗的过程。她被拎去了派出所,也哭了,也道歉了,如今她也被迫离婚了,家里还有待长大的孩子,那些“行侠仗义”爱狗人士,手下嘴下留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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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频我看了很多遍,当时气的是直骂娘,之前认为是警察进入后她当着警察和主人的面把柯基扔下去了,后来警察在地上找到了绳子,就是用衣服、被单之类的做的,上面还有血,又看了几遍视频,真相原来是想敲诈钱不成,见警察来了,就想把柯基用绳子送到地面,让柯基自己走掉。谁知不小心掉了下去!从这个层面来说她随有错,但没有想象那么不齿,若是柯基直接被扔下来,只能说她有精神病!
终归还是个人品问题。摔狗者过分了。人品低下。即便你在生活当中被狗咬过,伤过,也不至于去摔死一个没有伤害过你的狗。你在马路上捡到手机,你不还人家,人家也没有办法。但是你不能要挟啊,那岂不是有敲诈勒索的嫌疑?你摔死小狗,你又居心何在,心安理得的撕票?我老家人在杀鸡的时候还会念叨几句“鸡鸡你别怪,你是人间一道菜”,你摔的时候是什么心态,报复?激怒人家?还是纯粹把一个有生命的,人类的朋友当成了一个没生命的汽水瓶子?说白了,不敬畏生命,不敬畏大自然,迟早吃大亏。这下吃亏了吧,难过了吧,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凡事有因果,姑娘想的太简单,这事算是对你的一个教训吧,以后不要再犯了。
小吴半年前购买了一只柯基狗“莱恩”。2017年12月23日,狗从家里走失,被邻居捡走后转送给何女士,期间,小吴不断与这位女士沟通想将狗要回来,对方却索要购买狗粮、狗窝等各种费用,一直没有归还。
1月10日,小吴在网上爆料事情的经过,公布了何某的个人信息,此事迅速在网上发酵。
之后,当事人何某的住址被曝出,何某的借贷纠纷、夫妻双方工作单位、社保资料、车牌号码,甚至怀孕期间在医院建档的资料都被挖了出来。何某家门口被扔垃圾、喷油漆,照片被PS为灵堂照片,一名来自北京的“爱狗人士”因到何某家所在小区讨说法,被行政拘留6日。
首先,从何某一方来看。她用词的粗俗、态度的恶劣和善变都容易使人不满。后来在接受北青采访时何某表示,自己爱开玩笑,脾气也大,“她(旦旦)听不懂我的话哪句真哪句假,沟通是硬伤。”也认为不认为该“无条件”的把狗还给主人,“中都讲人情,没有无条件一说,你要别人按照你的意愿,就要会做人。”这说明何某在心底依旧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这也是她不断引发众怒的原因——根本没有在事后认真反省。
但网民的以暴制暴的做法也是不合理的。很多网友的做法都超过了法律保护的范畴,也超过了何某应该承受的惩罚的范畴,她已经被迫离婚,一家人的安全受到了威胁,还有难以被计量的精神上的折磨。
首先,爱狗人士的逻辑非常奇怪,他们以你对何某一方的抨击的强烈程度来衡量你多有道德,多爱狗,但事实上,“爱狗人士”的恶并没有因为虐狗人恶的存在而被掩盖。在这些暴力行为的影响下,何某丢了工作,一家人不得不躲避爱狗人士的追踪......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她应有的权益。动物的权益不应当超过人权,当暴民以保护宠物的名义私自制裁人类,侵犯人类权益时,他的内心其实和当初摔狗的何某一样甚至更黑暗。
其次,某些爱狗人士似乎陷入了集合行为的裹挟,在群情激愤下做出种种违法的举动,同一个圈子内部的人,他的行为容易和集体荣誉感、集体归属感挂钩,在群体内,成员容易被情绪感染,被道德绑架,做出平时不会做的事情——威胁、骚扰、送花圈。
再说这种骚扰、威胁、送花圈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前,2017年12月31日的湖南长沙,一只体型硕大的金毛犬被人拴在路边的栏杆上,期间它不断攻击路人,一位老者在被咬伤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处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
但是爱狗人士并不买账,当事派出所接警电话已被打爆,几乎每四五分钟就一个电话,主要对打狗工作的质疑、谩骂,严重影响到了派出所的正常接出警工作。扑杀金毛犬的当事民警信息遭人肉,手机不断收到辱骂、恐吓信息。
这种骚扰和威胁的行为干扰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也是违法行为,不值得提倡。
还有,爱狗人士对何某所采取的行动也威胁到了公共安全,何某所居住的小区物业派保安在守着,一个固定岗,一个巡逻岗,最紧张时每隔2分钟就上楼看看,生怕楼道里点的蜡烛引起火灾,这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其实,网民或爱狗人士更应该做的是爱护好自己家的狗,做好防护措施,防止自家狗走失;还可以推动立法,保护宠物的权益。总之,绝不能用暴力制裁他人,不能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