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有一只流浪狗却遭遇了毒手。 这只小狗是一只流浪狗,庞女士和她的朋友在西安市南三环东三爻村附近给它搭了一个窝,并且定期会给这只小狗喂食。但是就在昨天庞女士去喂食的时候,发现这只小狗有些异样。
谁言群生性命微,一般骨肉一般皮。
又见虐狗事件,这种人的心是石头做的吗?越是卑微的底层的人,越会对不如自己的弱小动物或者人类施以残暴手段,以示自己短暂的强大用以慰藉自己那卑微的心理。对着弱小的,没有反抗能力的流浪狗下此毒手,当你看到它无助的眼神,听着它痛苦的哀嚎,你真的可以无动于衷,心情愉悦吗?
一个人的残忍本性,一个漠视生命的人,一定是人性扭曲,人格分裂,冷酷无情的人!
虐待动物事件层出不穷,让人触目惊心!这种反社会人格的人,当“它们”认为虐待动物不足以满足“它们”的变态行为以后,“它们”有可能会转移到人类身上。所以,请不要认为“它们”只是虐待动物,没人性的人就是个炸弹,它会随时炸伤身边的人。爱护动物不是圣母婊,我们只是保留着人性。
虐待虐杀动物的都是心理变态,都是潜在的社会危险分子。他(她)们今天能虐杀动物,明天就能虐杀妇女儿童。保护动物免受虐待虐杀,其实就是保护善良的人。在犯罪分子虐杀动物时及时锁定他们并严惩,监控起来,就能避免善良的人们受到伤害。虐待动物的人往往心理都是极其阴暗狠毒的,这种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引导就会把这种变态心理施加到人的身上,发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果你的身边有这类人,请及时制止。
我们既为人类,万物之灵万物之首,就应当具有更强的包容性,尤其对于给我们巨大帮助的动物,多一些仁慈之心,这也是为了我们人类自身。 在这个世界上,假如我们人类独爱自己,藐视一切生灵,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毁灭。
虐待动物的危害性在于它传播了不良的社会风尚,加剧了人类社会的暴力犯罪倾向,扰乱良好的社会秩序。对动物随意施加伤害而受不到法律的制裁,无疑会对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胁和危害。 我国对于虐待动物行为,至今没有法律可以预防及制止,给暴力犯罪者练手提供了机会。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故意虐杀动物以达到取乐目的的人,是这个社会潜在的危险源,这种触及人们情感底线的行为,已经超越了最基本做人原则和道德底线,迫切需要法律来遏制。
当虐狗虐猫虐待动物的恶性事件频发的今天,仅仅靠道德的谴责就能够约束吗?号称5000年文明的经济大国,居然真的对这种惨绝人寰的恶行不能严惩吗?保护伴侣动物的生存权利,立法刻不容缓!
呼吁动保立法!希望不再有小动物被残害,成为这一法律监管空白的牺牲品!动保立法,迫在眉睫!利国利民!呼吁《动物保护法》《反虐待动物法》尽快出台,尽快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接轨,反对遗弃、虐待、虐杀动物,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全世界的120个国家,包括我国的香港台湾及澳门都已立法。为伴侣动物立法大势所趋是国家文明的标志!支持我国尽快出台《动物福利保护法》和《防止虐待动物法》,从法律上对宠物饲养和流浪动物救助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惩处和预防抛弃宠物,无序繁殖及虐待动物的恶意行为。严厉打击毒狗偷狗贩狗的犯罪现象。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恶意虐待伤害动物的,不得善终
常言道: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的好与坏,从他(她)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一举一动就可以看得出来。
对于一个无人疼无家可归,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弱势动物 ――流浪狗能下如此毒手,可见施暴者是如何的残忍!如何的丧心病狂!如何的泯灭人性,如何的心里变态!此人是人类的人渣!会遭人唾弃!会遭人遣责!这样的人有暴力倾向,或许或对人类造成伤害。
同在蓝天下,人类有生存的权利,哪些可爱的动物们也有生存的权利。我不求人人爱狗,我只乞求人人善良!人人珍爱生命!人人敬畏生命!即使不爱,也请人类别去伤害!哪些流浪狗被不负责任的主人遗弃,为了果腹,风雨中觅食,寒风中露宿,每时每刻还会遭遇车祸的危险……真的好可怜!希望碰到它们的人慈悲为怀,心存善念,高抬贵手,放过可怜的它们!
为了那些可怜的生命!为了动物们和人类的和谐相处,为了那些可怜动物的安全生存空间,为了减少人类对这些可爱动物的伤害,强烈呼吁《中国小动物保护法》及《反虐动法》早日出台!颁发并实施!严惩虐动人渣!还动物们一个公道!还伟大中华民族善良本色!
曾经看过一只猫,躺在垃圾桶旁呜咽,而她的肚子,竟然被割开了 是从脖子下方一直到后退那里,伤口很整齐,我想帮它,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真的不知道 等过了一个钟头再去看时,已经没有了!它的伤口真的很整齐,就好像是用裁纸刀割的纸一样整齐!
我一直告诉我儿子,小动物是很可爱的,我们不能伤害它们,儿子很乖,他喜欢和狗狗玩,但从来不会踩尾巴、抓毛。
培养一个善良的人还是要从孩子开始呀。
1月11号,“成都女孩丢失宠物柯基犬 捡狗人‘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一事在微博迅速发酵,引发网友大讨论。后经宠物医院医生确定,狗狗为高空坠落头部出血性死亡。虐狗事件屡屡被爆。
29号,西安的一只流浪狗也遭遇了毒手。
市民庞女士和朋友在西安市南三环东三爻村附近给这只流浪狗搭了一个窝,并且定期喂食。但是就在昨天庞女士去喂食的时候,发现这只小狗有些异样。
据庞女士称“昨天下午四点半左右,我去喂食的时候发现狗狗有点不对劲,就在窝里躺着不出来,它一直不出来我就把它抱起来一看,它的腿已经被人剁掉了。”
由于这个地方较为偏僻,并没有监控录像记录这个过程。庞女士看到这只小狗两条腿上血肉模糊的伤口,既痛心又着急,就赶紧把它带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进行治疗。
宠物医院执业兽医师 崔伟峰:“昨天带过来的时候,精神、体况都比较差,极度虚弱,浑身恶臭,四肢已经严重感染。”还说,这只小狗受伤已经至少三天时间了,经过了一晚上的救治,小狗的精神头明显好了起来,伤情也在逐渐稳定。
而这只小狗究竟是怎么受伤的我们也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是被人砍下了双腿,到底是什么人,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才能对这无辜的小动物下此毒手!
网友对被虐猫狗也难以抑制愤怒。
德国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地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一般民众在认领或购买小动物时,要求考察认领者的饲养基本知识和家庭条件,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
就华商网了解,我国目前并没有完善的家养动物或者流浪动物保护法。立法可行性大吗?家养动物在私有财产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以国家公权力限制个人对私有财产的处置行为,需要慎重考虑,况且虐待家养动物的行为很难定义,比如屠宰场的杀戮算虐待吗,如果算,我们岂不是自己把吃肉的权利剥夺了?如果不算,而另立一个其他的标准来约束“虐待行为”,那么对于同一个物种,岂不是划分了等级?只有人权与“动物权”的研究推进了,伦理上的东西搞清楚了,才有可能进行立法。